| 思政教研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|
| 发布人:刘霞 发布时间:2016-09-23 浏览次数:5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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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认真学习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,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,保证党中央、国务院及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,维护改革、发展与稳定的大局。 二、每学期召开1-2次专题会议,分析研究本教研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,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 三、组织党员、教师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和法规,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。 四、领导干部要奉公守法,忠于职守,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,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。每学期领导班子成员要过一次民主生活会,检查本人廉政自律情况。 五、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,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钱物、有价证券和宴请,不得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。 六、加强对本单位设备、财产的管理和使用,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,严禁以公用财产谋取私利。 七、发扬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禁止讲排场、比阔气,挥霍公款,铺张浪费。 八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,做到廉洁自律。
思政教研部直属党支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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